各位同学及家长: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相继出台了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到大学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目前全市符合国家资助政策条件的的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并予以资助。如果你是符合国家资助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请你提出申请,我们会把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下面介绍一下我市现有义务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
一、免学杂费 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二、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符合国家资助政策资助条件的学生
资助类别:寄宿生生活补助、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补助标准: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寄宿生补助标准为中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特教每生每年1750元,按学期发放。(注:非寄宿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纳入补助范围,补助标准按照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的50%核定。)
资助困难类别:
(一)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学生);
(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四)孤儿;
(五)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含残疾军人)子女;
(六)烈士子女;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参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09〕37号)执行);
(八)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等)。
资助流程
1.学生及家长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2.学校对申请材料审核、认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名单
3.银行代发将补助打入家长的银行卡或存折
同学们,无论你在学习生活中遇到了什么样的困难和压力,党和国家都会是你坚强的后盾。希望你能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成为国之栋梁,奔赴各地或回到家乡,积极投身到祖国的建设中去,用实际行动回报党、回报社会、回馈家乡。像我们的祖国母亲一样大德不酬,让爱心从你开始代代传递下去,让有困难的人能像你一样沐浴在春风里、生活在阳光下。
“两免一补”政策好,上学“一个都不少”!
鸡西市学生资助中心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