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教育局: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从今年起启动实施我省中小学(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工作,现将《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实施方案》《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方案》《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学校信息化教学环境及核心能力点测试方案》(以下分别简称《实施方案》《考核方案》《环境测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能力提升工程2.0”是落实国家教育信息化战略的一项新
举措,对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素养、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各市(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对“能力提升工程2.0”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实施“能力提升工程2.0”的领导和组织工作。
二、做好顶层设计,明确职责任务
各市(地)要围绕“能力提升工程2.0”总体发展目标,加强协调培训团队建设、教师培训开展、资源建设创新、校本应用考核等工作。把握“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步骤和关键环节,制定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根据教师培训需求,依据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的思路,选点打样,设立实验区、示范校等示范引领培训项目。要注重“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与国培、省培、地方培训工作的整合与衔接,与学校校本研修计划、教师常态研修结合起来,通过组织有效的校本研修考核和本地资源平台和管理平台的应用和服务等,真正实现教师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提升。
各市(地)要加强对县(市、区)“能力提升工程2.0”工作的监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协同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统筹制定县级“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研修计划及考核要求,强化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上的主体责任。中小学校长作为“能力提升工程2.0”的第一责任人,要构建整校推进工作机制,统筹整合多方资源,制订本校“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严格校本研修考核管理,为本校教师全员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完善保障措施、加强考核评估
各市(地)要设立专项经费,明确市本级实施“能力提升工程2.0”专项经费数额及用途,加强网络平台和课程资源建设。充分整合本地师训、教研、电教等部门力量,建立和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应用氛围。积极培养本地“能力提升工程2.0”管理团队、指导团队、骨干团队,形成省、市、县、校四级管理服务支持体系。
各市(地)、县(市、区)要分别在2020年3月底和4月底前,召开本地“能力提升工程2.0”启动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培训项目管理,加强培训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估,确保2022年底前我省完成“能力提升工程2.0”全员培训任务。
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各市(地)“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各市(地)要将本通知及时传达至所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并按照《实施方案》《考核方案》《环境测试方案》要求,分级制定本地实施“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细则、考核办法、学校环境测试办法和2020年度培训计划等,于2020年3月底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稿)报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办公室。各县(市、区)要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上述相关方案的制定工作。
(联系人:赵敬春、许艳欣,联系电话:13903657546、18745103926,电子信箱:hlj_xxjs@163.com)
附件:1.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培训实施方案
2.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校本应用考核方案
3.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学校信息化教学环境及核心能力点测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