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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鸡西市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四届学生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3/3 14:07:29 来源:信息中心 作者:信息中心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四届学生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2]41号)和《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四届学生活动)黑龙江赛区活动的通知》(黑教院函[2023]2号),我市按文件要求选拔优秀作品(选手)代表我市参加省级比赛选拔活动,省级评比后将选拔优秀作品(选手)代表黑龙江省参加全国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丰富学生学习生活,激发创新精神,培养实践能力,将活动开展与“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要求”结合起来,为学有余力和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创新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落实好“五育”并举的要求,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参加人员

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数字创作、计算思维、科创实践三大类。根据不同学段的学生特点,活动内容按学段设置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各学段参加具体活动内容见附件)。

四、报送与评选

(一)参赛作品及选手报送要求

所有材料县区学校报送至县区活动组织部门,直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请各县(区)及直属学校活动组织部门对上报作品进行遴选,按照附件3:《2023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四届学生活动)黑龙江省赛区活动指南》要求报送相关作品信息表、汇总表至鸡西市信息技术教育中心,同时填写附件2《2023年鸡西市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四届学生活动)汇总表》于3月31日前发送到信息中心培训科邮箱。

请各县(区)及直属校活动组织部门指派一名联系人,并于310日前填报活动组织单位联系人信息表(在线文档)

(二)评选方法

黑龙江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要求和评比指标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作品。

评审结果在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为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发放省级获奖证书。

市信息技术教育中心将在本次推荐到省里参评的参赛作品中择优颁发市级学生及指导教师获奖证书,同时综合各县(市)区及直属学校组织开展活动及获奖情况,为优秀组织单位及优秀组织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俣伯、钱琳、张洋

联系电话:0467-2328542

邮箱:jxedu2009@163.com

 

附件:

附件1:2023年鸡西市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四届学生活动)评比办法及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2023年鸡西市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四届学生活动)汇总表.xlsx

         

          附件3:2023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四届学生活动)黑龙江省赛区活动指南.docx

 

鸡西市信息技术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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