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临近,为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进一步巩固“双减”成效,满足广大家长需求,有效缓解暑期学生监管“看护难”问题,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让学生拥有一个丰富多彩且有意义的假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0号)《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质量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教规〔2022〕1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3年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托管服务主题
“夏日·梦想·成长” 暑期成长营
二、托管服务意义
暑期托管服务是课后服务工作的延伸,是推动全社会参与育人的有益探索,是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举措,也是检验教育服务能力的重要标志。基于家长的刚性需求,具备条件的相关学校要积极承担暑期托管服务工作。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积极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创造条件、完善政策,合力做好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
三、托管单位
鸡西市第一中学初中部、鸡西市实验中学初中部、鸡西市园丁小学、鸡西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各县(市)区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开展。
四、基本原则
(一)自愿性原则。学校暑期托管服务是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延伸。教师、学生是否愿意参加托管服务,由教师本人、学生家长自行选择,不得强制要求教师、学生参加。
(二)公益性原则。学校暑期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普惠性。科学合理确定运行成本,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所收取的服务性收费需要全部用于托管理服务。
(三)服务性原则。学校要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不得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四)公开性原则。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五、具体安排
(一)服务对象。小学学校招收本校3—4年级学生,初中学校招收本校6—8年级学生,青少年活动中心招收各学段中小学生。
(二)服务时间。7月17日—8月11日(本着便利学生家长的原则,服务时间拟定为暑假期间工作日上班时间早8:00--15:00。每5天为一期,共计4期,共计约20天)。
(三)服务规模。每个班拟定为40人,原则上不超过45人。每个班需要重新编班,不以现有行政班为准。开设班级数视报名参加人数确定。如各年级报名人数不足40人的,可视情况进行跨年级合班管理。因学校施工不能开设托管的学生可报名鸡西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参加托管,报名联系人关老师,电话:18704671951(微信同步),详见《鸡西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精品托管课程安排》。
(四)服务场所。各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
(五)服务内容。开设基本托管服务课程和个别化拓展服务课程。基本托管服务课程是指暑期作业辅导课和以音乐技能类、体能训练课、美术技能类、思维训练类、影视鉴赏类等为内容的集体课程。个别化拓展服务课程是指以学生兴趣爱好为主,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素质拓展、STEAM 、发明创造、手工制作、科技展览、山水田园课程、非物质文化课程、生涯规划课程等社团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具体课程各校根据实践情况制定。
严禁各校利用暑期托管服务期间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六)服务人员。以学校本校教师为主,积极吸纳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参与托管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1.经费来源。学校暑期托管管理服务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导向,不允许商业行为进入校园。根据课后服务相关文件,按照现行鸡西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小学学校每小时收费3元,初中学校非毕业学年每小时收费4元。暑期托管可为学生提供午餐,费用由家长承担。鸡西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选择精品托管课程按照20元\每小时,不上精品托管课程托管3元\每小时。
2.经费开支。学校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取得的收入专项用于暑假托管管理服务教职工、聘用人员劳务报酬和托管服务相关活动。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岗位劳务报酬方案,合理发放有关费用。参与暑假托管服务工作的教职工需经学校同意。劳务报酬分配方案和参与教职工(含聘用人员)的基本情况、岗位及职责、劳务报酬收入等需要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二)安全保障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参与托管理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带班负责制,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教育,消除托管理场所安全隐患,确保学生活动有序,师生生命安全。
鸡西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3日
点击查看附件:节假日托管服务课程安排20230705(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