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及鸡西市教育局工作要求,鸡冠区教育局于10月20日、21日联合鸡冠区文旅局、鸡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宣传工作。
鸡冠区中小学校在单位的工作群和家长群中发布《致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和广大家长的公开信》,提示学生及家长知晓新规定、新办法、新政策,家校合力,严厉打击学科类培训行为,共同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对于辖区内共55所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加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办法》宣传力度,部门联动,共同保障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合法合规经营。
鸡冠区教育局还联合文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实地走访政策宣讲。通过走访学校附近餐厅、小饭桌、托管、自习室及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等场所进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宣传,并下发《鸡西市教育局致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和广大家长的公开信》等宣讲文件,进一步明确违法行为、处罚措施和处罚标准等规定,提醒培训机构举办者不触红线、不越底线,要依法合规经营,摒弃侥幸心理。
下一步,鸡冠区教育局将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共同营造规范有序健康安全的培训环境。
中小学《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宣传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宣传
工作人员实地走访宣传
工作人员实地走访宣传
工作人员实地走访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