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教育云

城子河区教育局深入开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宣传工作

发布日期:2023/10/24 14:02:09 来源:城子河区教育局 作者:宋 菊


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2023年10月20日21日,城子河区教育局联合市监局文体局公安分局执法局等部门进行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宣传活动,对域内校外机构进行联合检查

城子河区教育局通过城子河区微生活”、“城子河区教育风景线公众号广泛宣传暂行办法》,转发《鸡西市教育局致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和广大学生家长的公开信》简称《公开信》),让社会各界熟知政策红线,提醒从事校外培训工作的负责人,不得违法开展校外学科类培训,不得违法违规招生办学共同营造规范有序、健康安全的培训环境

 1.工作会议.jpg

工作会议

城子河区中小学校通过微信群转发《暂行办法》《公开信》1328份,与教师签订不补课承诺书305份,引导广大家长自觉抵制校外学科类培训,提示教师、家长及学生知晓新规定、新办法、新政策,家校合力严厉打击学科类培训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

 2.校内宣传.jpg

校内宣传

城子河教育局联合市监局,文体局,公安分局,执法局等部门对18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托管班、自习室等机构进行实地走访、政策宣发放《暂行办法》《公开信》18份,与校外机构签订不补课承诺书 18份,通过走访宣传,进一步引导校外培训机构明确违法行为处罚措施和处罚标准等规定,提醒培训机构举办者不触红线,不越底线,摒弃侥幸心理依法合规经营

 3.实地走访.jpg

实地走访

 4.校外宣传.jpg

校外宣传

下一步,城子河区教育局将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的作用,持续深化校外培训监管力度,联合市监局,文体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据暂行办法进行严肃查处,确保校外培训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主办单位:鸡西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鸡西市信息技术教育中心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电台路30号

备案号:黑ICP备09001879号 黑公网安备 230302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