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2023年10月20日21日,城子河区教育局联合市监局、文体局、公安分局、执法局等部门进行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宣传活动,并对域内校外机构进行联合检查。
城子河区教育局通过“城子河区微生活”、“城子河区教育风景线”公众号广泛宣传《暂行办法》,转发《鸡西市教育局致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和广大学生家长的公开信》(简称《公开信》),让社会各界熟知政策红线,提醒从事校外培训工作的负责人,不得违法开展校外学科类培训,不得违法违规招生办学,共同营造规范有序、健康安全的培训环境。
工作会议
城子河区中小学校通过微信群转发《暂行办法》和《公开信》共1328份,与教师签订不补课承诺书305份,引导广大家长自觉抵制校外学科类培训,提示教师、家长及学生知晓新规定、新办法、新政策,家校合力严厉打击学科类培训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
校内宣传
城子河区教育局联合区市监局,区文体局,区公安分局,区执法局等部门对18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托管班、自习室等机构进行实地走访、政策宣传,发放《暂行办法》和《公开信》共18份,与校外机构签订不补课承诺书 18份,通过走访、宣传,进一步引导校外培训机构明确违法行为、处罚措施和处罚标准等规定,提醒培训机构举办者不触红线,不越底线,摒弃侥幸心理,依法合规经营。
实地走访
校外宣传
下一步,城子河区教育局将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的作用,持续深化校外培训监管力度,联合区市监局,区文体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据《暂行办法》进行严肃查处,确保校外培训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