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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教育局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1/1/8 14:41:17 来源:市教育局 作者:市教育局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假期来临,为满足孩子的个性发展,或许您正考虑是否要让孩子进行校外培训,以及如何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的问题。为了使您充分了解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规定,提高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在此,鸡西市教育局温馨提醒广大家长朋友:

一、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设置教育目标,正确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应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不能脱离孩子实际,盲目攀比、跟风报班,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造成孩子过重的负担。应尽可能给孩子多一点休息时间、活动时间、实践时间,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二、审慎选择培训机构。如果孩子确有培训需求,请您选择具备办学资质、无安全隐患、年检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具体方法有三种:

一是登录网站查询。①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校外培训机构查询”板块;②鸡西教育云“鸡西市民办学校备案信息公示”和“通知公告”栏中“鸡西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查询培训机构合法性、办学内容、收费标准、年检结果等信息。

二是电话咨询。按照管理权限,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监管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各县(市)区教育局的监督电话,已在鸡西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上公布,您可以咨询所属教育局确认培训机构的合法性。

三是现场察看。您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可以现场察看培训机构是否将办学许可证》、学科教师信息、收费项目及标准、退费办法等信息进行公示。

未经审批经营的非法培训机构,普遍存在场地安全不达标、无教师从业资格等问题,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经济纠纷等,将很难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签订培训服务合同。按照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教基厅〔2020〕2号)规定,交费前,您应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收费及退费标准、违约责任等,依法保障双方权益。

四、自觉抵制违规培训行为。请您积极参与监督培训机构是否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19〕8号)、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中小学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教规〔2020〕3号)等规范校外培训办学行为的具体要求,如: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任课教师姓名、照片、任课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是否在培训机构显著位置公示;线下培训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线上培训机构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线下培训开始时间不得早于8:00,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不得布置课后作业;不得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择校培训及竞赛;不得“超纲教学”“强化应试”“与小升初择校挂钩”;学科类培训机构是否公布培训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违规培训行为,可以向校外培训机构所属县(市)区教育局举报。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鸡西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家长朋友,要增强防控意识,减少孩子非必要外出,避免到人群聚集场所,保障孩子平安充实度过假期。

最后,祝您工作顺利!祝您的孩子学业进步,快乐健康成长!

 

 

 

鸡西市教育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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