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国务院教育督导办2021年
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调查二维码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各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我省开展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查。为做好疫情防控条件下的评价工作,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就相关问题设计了网上调查问卷,并于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19日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在线调查。
各地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在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官网首页公布“中国教育督导”公众号二维码,并以“飘窗”等形式在进行公告(公告内容见附件1),公告内容保留到12月19日。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广泛知晓和参与问卷调查工作。请各县(市)区教育督导办、各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于11月23日前县(市)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官网公布满意度调查二维码情况报送我办。此调查结果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直接汇总,各地各校要严明工作纪律,做好正确引导,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联系人:张向荣;联系电话:0467-2889825;电子邮箱:jxsjyddb@126.com)
附件:1.关于公布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黑龙江省
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调查二维码的公告
2.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关于开展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情况调查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0日
附件1
关于公布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调查
二维码的公告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设计了调查问卷,并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在线调查,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9日。请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即可进入问卷填答。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