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研究起草了《鸡西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工作方案》,对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予以规范。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为深入实施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综合改革,切实做好我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我局将在普通高中学校开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通过起草并下发《鸡西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工作方案》,有利于引导学生认识自我,促进学校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促进评价方式改革,改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规范普通高中学校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二、文件制定的依据
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6]12号)
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 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21]11号)
3.《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黑教规[2021]5号)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鸡西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二)基本原则
(三)职责分工
(四)评价内容
1.思想品德
2.学业成就
3.身心健康
4.艺术素养
5.社会实践
(五)操作程序
1.写实记录
2.整理遴选
3.导入平台
4.公示审核
5.形成档案
6.内容查看
(六)保障措施
四、文件主要解决的问题
《鸡西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工作方案》主要解决的问题:一是对我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提出统一要求;二是明确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职责分工、评价内容、操作程序以及材料应用方式;三是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建立健全常态检查和专项督导机制,做好监督保障与诚信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