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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教育局通报10起违规校外培训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2/3/30 11:08:03 来源:鸡西市教育局 作者:鸡西市教育局


“双减”以来,我市持续加强校外培训治理,147所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注销或转型。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8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严厉查处隐形变异、无证无照“黑班黑校”等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将84 起违规培训列入黑名单,在媒体上予以公示。现将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向社会通报,请广大学生和家长共同监督。

 

案例一

2021年8月4日,城子河区教育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到开智教育机构进行检查。现场有5名学生正在进行培训,该市场主体只有营业执照,无培训资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检查组当场解散学生,责令违法当事人退还收取的学费。

 

案例二

2021年10月3日,密山市纪委监委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在检查发现卓宇培训学校组织学生进行文化课补习。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立即安排有关人员对其进行了调查处理密山市卓宇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资质齐全,属于非学科类办学机构,经营范围是科技小制作小发明普培训。调查发现,该机构确实存在给学生上数学课、物理课的违规培训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教育部门对该机构下达停办通知书》,吊销办学许可证,取缔该机构办学资格;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公安部门罚款200元。

 

案例三

2021年10月17日,城子河区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在日常巡检中发现锦城小镇门市内有违规培训行为,违法当事人正在对8名学生进行舞蹈培训。该市场主体有营业执照,无培训资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对违法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并下达了《停办通知书》,责令其退回收取的学费。 


案例四


2021年11月12日,鸡东县教育局依据举报线索,联合执法部门到荣华矿生活区10号楼3单元102室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自2021年9月份起,违法当事人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英语培训,共招收了10名学生,累计收取学费5000余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联合执法人员违法当事人进行训诫,责令停止办学退还学生家长全部学费。

 

案例五


2021年11月20日,虎林市教育局投诉电话举报,反映环保局西侧“婚艺婚礼会馆”原伟华补课班疑似违规开展培训。虎林市教育局迅速开展行政执法,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经查,补课班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招收十余名学生进行数学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决定对违法当事人进行训诫,责令停止办学,退还学费。

 

 

案例六


2021年12月12日,鸡东县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神墨学堂违规开展学科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对违法当事人进行训诫,责令其停止办学,退还学费。

 

 

案例七


2022年1月10 日,鸡东县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深入申达小区1单元202室进行检查,发现无业人员违规开办补课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教育局当场下发《停办通知单》,公安和市场监督管部门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训诫,并责令其立即解散学生,退还学费。

 

案例八


2022年1月12日,恒山区教育局根据举报线索,深入泰和名居E区1号楼1单元603进行检查,发现无业人员违规办理补课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教育局当场下发《停办通知单》,并责令其立即解散学生,退还学费。

 

 

案例九


2022年2月18日,鸡冠区教育局依据举报线索,深入鸡冠区京宏名苑10号楼3单元502室进行检查,发现违法当事人违规办理补课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当场下发《停办通知单》,并责令其立即解散学生,退回学费。

 

案例十


2022年3月5日,鸡冠区教育局与西山派出所工作人员依据举报线索,到奋斗小区12楼1单元103进行检查,发现违法当事人正在进行违规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检查人员当场下达《关停通知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补课行为,退还收取的学费。

 

鸡西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违规学科类培训“零容忍”,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将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大查处力度,保持整治“地下”违规培训的高压态势。同时,鸡西市教育局再次提醒家长,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一旦从事学科类培训,均属违规违法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切实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教育部门(非学类校外培训机构、“黑班黑校”等市场主体)、市场部门监督(教育咨询公司、托管班、自习室、小饭桌等市场主体)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              0467- 2887182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467-12315

鸡东县教育局          0467-5589881    

密山市教育局          0467-5223895    

虎林市教育局          0467-8237193     

鸡冠区教育局          0467-2655189    

恒山区教育局          0467-8231056     

城子河区教育局        0467-2422865   

滴道区教育局          0467-8235289     

梨树区教育局          0467-8128929     

麻山区教育局          0467-249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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