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教育云

关于选聘市级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4/8 16:23:29 来源:鸡西市教育局 作者:鸡西市教育局


广大市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双减”工作要求,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监管面向全市各行各业选聘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组建公众监督队伍参与校外培训治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会监督员的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热心教育事业,关注教育发展,对国家双减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有比较深入的学习和了解,热爱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荣誉感,认真履行职责;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作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密切联系群众、公信力较强;

   4.热心公益事业,社会活动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从事监督工作的必要时间

    5.年龄在30周岁至60周岁之间,具备可以从事监督的身体条件

6.无犯罪记录或教育领域不良从业记录

7.从事过教育工作、法律工作、社区工作的中共党员优先。

二、社会监督员的职责

1.监督并反馈证照不齐、无证无照、“一对一”、“众筹私教”等违规培训行为

2.监督并反馈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培训、发布虚假广告、乱收费等违规行为;

    3.及时反映校外培训治理中共性的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

   4.根据了解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5.协助开展督查调研工作。

三、社会监督员的要求

1.主动学习,基本掌握与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业务知识

2.积极作为,通过应邀或自行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检查、监督活动,并能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自身行为

3.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违法违规问题

4.建言献策,提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社会监督员的管理

1.由鸡西市教育局为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聘期3年,自受聘之日起计算。

2.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义务服务性工作,不享受工作报酬。

3.社会监督员有以下情形之一,应予以解聘:

1)未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

2)监督反馈过程中存在故意捏造与事实不符行为的;

3)身体健康情况不再适合监督工作的;

4)本人提出不再担任社会监督员的;

5)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社会监督员的。

五、社会监督员的推荐、自荐方式

1.组织推荐:各部门、各单位、各学校、各社区等可以向鸡西市教育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并附相应的推荐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各类荣誉证书和鸡西市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推荐(自荐)人员信息表》(见附件)报送至xwpxjgk001@126.com

2.个人自荐:符合聘请条件且有意向的人员,可直接向鸡西市教育局报名。即日起至2023422日,将鸡西市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推荐(自荐)人员信息表》(见附件)及相关推荐材料发送至xwpxjgk001@126.com

联系人:侯磊,联系电话:0467-2887182

 

                             鸡西市教育局

                             2022年4月8日

 

 

 

 

附件

鸡西市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推荐(自荐)

人员信息表

 


 


出生年月


  

 

 


 


健康状况



参加工

作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情况


全日制

 


毕业院校

及专业


 

 


毕业院校

及专业


               


         

 

                          (盖章)

                                           

备注


备注:1.此表需盖推荐单位公章,请以pdf格式报送。

2.电子版照片另附,须符合以下要求:

1)两寸照片,300dpi35毫米×49毫米,413像素(宽)×579像素(高);白色纯色背景;电子版文件以省份+姓名形式命名。

2)头像左右居中,不要压扁,拉长或变形,图片清晰;照片应显示到胸口位置,左右应显示到肩膀。


主办单位:鸡西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鸡西市信息技术教育中心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电台路30号

备案号:黑ICP备09001879号 黑公网安备 230302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