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双减”工作要求,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监管,现面向全市各行各业选聘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组建公众监督队伍参与校外培训治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会监督员的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热心教育事业,关注教育发展,对国家双减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有比较深入的学习和了解,热爱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荣誉感,认真履行职责;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作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密切联系群众、公信力较强;
4.热心公益事业,社会活动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从事监督工作的必要时间;
5.年龄在30周岁至60周岁之间,具备可以从事监督的身体条件;
6.无犯罪记录或教育领域不良从业记录;
7.从事过教育工作、法律工作、社区工作的中共党员优先。
二、社会监督员的职责
1.监督并反馈证照不齐、无证无照、“一对一”、“众筹私教”等违规培训行为;
2.监督并反馈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培训、发布虚假广告、乱收费等违规行为;
3.及时反映校外培训治理中共性的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
4.根据了解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5.协助开展市督查调研工作。
三、社会监督员的要求
1.主动学习,基本掌握与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业务知识;
2.积极作为,通过应邀或自行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检查、监督活动,并能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自身行为;
3.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违法违规问题;
4.建言献策,提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社会监督员的管理
1.由鸡西市教育局为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聘期3年,自受聘之日起计算。
2.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义务服务性工作,不享受工作报酬。
3.社会监督员有以下情形之一,应予以解聘:
(1)未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
(2)监督反馈过程中存在故意捏造与事实不符行为的;
(3)身体健康情况不再适合监督工作的;
(4)本人提出不再担任社会监督员的;
(5)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社会监督员的。
五、社会监督员的推荐、自荐方式
1.组织推荐:各部门、各单位、各学校、各社区等可以向鸡西市教育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并附相应的推荐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各类荣誉证书和《鸡西市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推荐(自荐)人员信息表》(见附件)报送至xwpxjgk001@126.com。
2.个人自荐:符合聘请条件且有意向的人员,可直接向鸡西市教育局报名。即日起至2023年4月22日,将《鸡西市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推荐(自荐)人员信息表》(见附件)及相关推荐材料发送至xwpxjgk001@126.com。
联系人:侯磊,联系电话:0467-2887182
鸡西市教育局
2022年4月8日
附件
鸡西市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推荐(自荐)
人员信息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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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籍 贯 | 健康状况 | |||||
政 治 面 貌 | 参加工 作时间 | ||||||
工作单位 | 职务 (职称) | ||||||
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情况 | |||||||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简 历 | |||||||
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备注:1.此表需盖推荐单位公章,请以pdf格式报送。
2.电子版照片另附,须符合以下要求:
(1)两寸照片,300dpi,35毫米×49毫米,413像素(宽)×579像素(高);白色纯色背景;电子版文件以“省份+姓名”形式命名。
(2)头像左右居中,不要压扁,拉长或变形,图片清晰;照片应显示到胸口位置,左右应显示到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