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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校园暴力 护航成长之路---鸡西市第四中学联合恒山区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来源:鸡西市第四中学 作者:鸡西市第四中学 发布日期:2024/4/3 9:08:32


为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杜绝校园欺凌事件,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推动学校法治教育的深入开展,鸡西市第四中学联合恒山区检察院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活动。

此次活动由恒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田大鹏同志带队,恒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玲玲同志给全校同学了题为《恒爱护花,未你而来》的法制讲座学生处主任靳大钊同志主持活动。

李玲玲检察官形象生动的给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强调同学们在社会活动中要讲规则、明法度,做到懂法、知法、守法,要让法律成为同学们的护身符。

随后,通过丰富的视频、浅显易懂的事例,李玲玲检察官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实施欺凌可能会构成哪些犯罪,遇到欺凌应该怎么做以及如何防范欺凌等,引导同学们远离校园欺凌,拒绝校园暴力,做遵纪守法的优秀少年

最后,李玲玲检察官通过案例与同学们开展互动交流了如何避免校园欺凌,倡导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谨慎交友,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和言语,要注重与同学之间的沟通,学会换位思考不做校园欺凌的侵害者和帮助者;不出入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娱乐场所,不接触血腥暴力的信息;多参加体育运动,提升自我保护的能力,上学放学走大路,尽量结伴而行,不让欺凌者有机可乘。

恒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田大鹏同志、学生处副主任孙立勇同志相继发言强调杜绝校园欺凌事件,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的重要性。学生处主任靳大钊同志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同学们提出新的要求。

拒绝校园欺凌,拥抱美好青春。此次活动的开展,让同学们充分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增强了同学们抵制和防范校园欺凌的意识,为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健康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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