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教师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6月6日,密山市实验幼儿园邀请了密山市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陶李检察官、综合业务部副主任苏敏,分别为教师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首先法治副园长苏敏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整体框架,着重学习了教职工、保育教育、法律责任等,引导全体教师深刻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现实需要。接下来陶李检察官结合幼儿园的实际工作,深入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启蒙教育,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提醒教师要做到知法于心、护幼于行,严格规范执教行为。
通过两位法治副园长的详细解读,老师们了解到学前教育地位和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也对幼儿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赋予了更重的责任。加深了教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理解与认识,明确了在学前教育中肩负的责任与使命。密山市实验幼儿园将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贯彻落实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到依法执教,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贡献力量。
法治副园长苏敏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整体框架
陶李检察官结合幼儿园的实际工作,深入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认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