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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2/10/25 14:39:53 来源:鸡西市招考院 作者:鸡西市招考院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平稳实施,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考生请于10月23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文字。

  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事项,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二)考试证件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请考生考前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身份证件是否一致,如有错误请在考前及时联系考区进行修正。

  (三)健康码申领。考前7天,考生须在本人微信小程序中完成“龙江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申领。

  (四)个人健康监测。请考生按照《黑龙江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防疫须知》(https://www.lzk.hl.cn/ckpd/202210/t20221014_18395.htm)要求,考前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自行测量体温,认真填写《黑龙江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参加多科考试的考生,承诺书须提前打印多份,如实填写,每场考试进入考场时上交。

  (五)准备考试用具。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如有违反,按照违规舞弊处理。 

  二、考试入场提示

  (一)入场条件。考生参加考试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龙江健康码为“绿码”;②不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已判定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人员;③不属于因疫情管控处于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其他限制流动人员;④考前7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的考生,需尽早去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参加考试。

  (二)入场要求。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健康承诺书》、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证明均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现场扫描“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测量体温。扫码查验完成的考生须关闭手机,服从考点要求统一收取存放,考试结束后发还考生。

  (三)安全检查。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实行两次安检制度。请考生自觉配合,按要求完成安全检查,并将与考试无关的随身物品妥善放置,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

  三、诚信考试提示

  (一)遵守考试时间。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距离考试结束30分钟,考生才可交卷,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行续考。

  (二)诚信守纪考试。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考场实行网上监控及录像,监控视频和录像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

  (三)违纪作弊严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九) 》《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规定。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有关考试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考试违法行为。

  四、其他事项

  (一)防疫提示。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请考生及时掌握考点所在地市、考区及考点有关最新防疫政策,并严格按照考点所在地防疫要求执行。当前在省外或考试所在市外的考生,请尽快对接考点或宾馆所在社区,按最新要求提早安排行程,以免影响考试。

  (二)退费要求。考生因受疫情防控影响未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的,可申请退费。退费公告将于考试结束后及时发布,请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和官方微信公众号“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接收或查阅相关通知。请有关考生保存好考试当天的本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及受管控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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