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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关于”十一”假期校外培训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4/9/23 16:11:54 来源:虎林市教育局 作者:陶德强


关于十一假期校外培训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家长朋友:

   2024十一”假期将至,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培训负担,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祥和、快乐的假期,我们诚恳地向广大家长朋友作如下温馨提示:

 树立科学教育理念

请家长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目标,着眼于培养孩子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综合素质,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尊重孩子的个体差异和禀赋特质,切勿盲从攀比,随意或过度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加重孩子心理和生理负担。国庆假期,多一些亲情陪伴和亲子互动,多引导孩子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家务劳动、体育锻炼等活动,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课外学习负担。

二、不参加学科类假期培训。根据国家“双减”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培训。2021年虎林市全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均已注销或转型,社会上现存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是违法违规行为。请广大家长朋友节假日、休息日期间不要安排孩子参加任何形式的校外学科类培训

适度参加非学科类培训请家长朋友结合孩子实际情况,适度参加非学科类培训,在孩子感兴趣的前提下选择体育、科技、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在选择机构时,第一时间主动查看机构是否具有办学许可并持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是否可以通过国家平台(全称: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s://xwpx.eduyun.cn/查询到机构信息,不选择安全、师资等方面缺乏保障的无证机构

四、远离违规培训行为。请家长们不要盲目听信培训效果宣传以及社会传言,不到以校外托管、教育咨询、文化交流等经营主体无办学资质的机构参加培训辅导,坚决远离无资质培训机构;不到小区居民楼、地下室、车库等场所参加培训,自觉拒绝非法办学;不参加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住家教师”等名义进行的“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培训活动和“地下”违规培训;不参加在职教师开设的校外辅导班,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行为。

、理性支付培训费用。为了保障财产安全,我们建议家长们不要以任何形式一次性向机构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预收费用,一次性缴纳费用不要超过5000元。孩子确需参加校外培训时,请家长一定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妥善保管合同,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依法维权。不要转账给个人账户如您遇到纠纷,首先与机构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请联系相关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我们呼吁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向孩子开展安全风险提示,防范人身安全事故,确保孩子的人身财产安全。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让我们共同携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构建和谐教育生态,一起守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最后预祝全体学生国庆假期愉快,祝愿您及家人顺遂安康!

 

举报电话: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823802

虎林市教育局:8237193  8237192(节假日)

虎林市文广体育和旅游局:5823213

虎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822635

 

 

虎林市“双减”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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