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子河区关于开展面向中小学生非学科类校外
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权限移交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双减”工作成果,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黑教规[2024]9号)、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24]8号),对全面规范面向中小学生(含3至6岁学龄前儿童)实施的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鸡西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城子河区“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即日起将开展我区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权限移交工作。
2024年12月27日前,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将面向中小学生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资料、档案等内容全部移交区教育局。
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按照城子河区“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下发的公告要求,请于2025年1月31日前,向城子河区教育局重新申请审核登记,办理《办学许可证》,逾期未进行审核办证、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违法违规开展培训的,将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2025年2月20日前,区教育局将完成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登记、换发《办学许可证》,并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
咨询电话:0467-2422865
特此公告
城子河区“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