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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示范幼儿园开展 《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专题学习

来源:鸡西市示范幼儿园 作者:鸡西市示范幼儿园 发布日期:2026/6/11 14:56:10

69日,鸡西市示范幼儿园组织全体教职工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教育部联合发布,自202661日起正式施行。

会议紧扣《规定》32条内容,逐条解读核心要求。明确全体从业人员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职业道德与专业能力培训,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40小时。会议明确了食材采购、餐食加工、留样、餐具消毒等方面的硬性要求,并重申了监督与陪餐机制。

今后,鸡西市示范幼儿园将继续严格执行“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制度,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常态化排查隐患,以最严标准守护幼儿“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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